我顿悟,站在主角的角度上主角无耻就是真性情,站在配角的角度,主角无耻就是他娘的欠抽!
看过此书后,我似乎对所有文体产生了阴影,就算是看别的文,也会不自觉的站在恶毒配角的角度思考问题,不得不说,这篇文给我涨知识了!
其实,一个人的一生总会有这样那样的不顺,你会怨恨,怨老天的不公,为何好机会好天赋总被别人碰上?!恨亲友的冷漠,为何错的总是我,为何你们都不理解我不支持我不相信我?!这样的你总会想要改变吧,想要得到“本来就该属于我”的东西吧,想要更多,想要更好。
别急着否认,人性本就是贪婪的,贪钱,贪权,贪情。你自然可以得到这些,只要你有这个能力。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你可以肆意伤害别人,打着建立自己幸福的旗号。
是的,你不能选择自己的出身,天赋,运气,但你可以选择自己的学识,能力,生活方式,气质修养,朋友圈子。只要你没断手断脚,只要你还能思考,你就有能力为自己争取幸福,有义务为自己负责。而不是靠抢夺别人的东西,伤害别人来取得自己想要的。就算是得到了,我想你还是不会满足,或者说心里还会有疙瘩,或者最后发现这不是你想要的。
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则是关于傻白甜的。恕我难以忍受这种生物!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猪队友?!也许也不尽然。但我这个人崇尚强者为尊,只要你有能力就值得被尊重,值得拥有好东西,毕竟那是你自己争取得到的。而傻白甜们有什么,什么都不用付出,就有帅哥倒贴,然后就是随时随地的爱心泛滥,圣光笼罩,明明没有能力还有要帮助别人,又没有眼见力,最后给周围人带来麻烦,还不是那些爱她们宠她们人给她们擦屁股。而我们的傻白甜们则在一旁瞪着水汪汪的大眼睛撅着果冻般的小嘴一个劲儿的道歉,哭,捶胸顿足,懊悔不已,欧阳哥哥(随便举个例子)……呜呜……都是我的错……呜呜…要不是我……你们也就不会……孩子,你是在搞笑吗?道歉有用哭有用的话,你的“好哥哥”们就不用累死累活的帮你周旋为你化解危机了,抱着你一起哭死算了。有时间懊悔不如多想想解决办法!
当然,也有不傻只白的,俗称小白或小白花,这样的人必然是有几分能耐的,但到底是优柔寡断了些。不能说她们不好,但她们所谓的正义,善良,过度了,总会带来麻烦。所以,我其实很赞同文中的一句话-人要善良,也要有手段,善良的同时不能给任何人添麻烦!希望小白及傻白们能谨记!
最后奉上我的座右铭-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
(P.S.以上为我个人观点,可能有些地方过于绝对,但确实是我所认为的,如果不满意或者看着不爽,你可以说出来大家一起探讨探讨,或者点左上角的箭头-有手机的孩子;右上角的叉叉 -用电脑的孩子,勿喷!)(十酿)
“斯坦李,斯坦李,你该回来了。”一个声音在老爷子耳边响起。
老爷子缓缓睁开眼,起身跟着面前的壮实的男人走进一个白色光圈。 他跟随着这个手拿盾牌的男人走进一栋别墅。
“呦,你回来啦!”钢铁侠抱着胳膊看着他。
老爷子笑笑:“是啊,回来啦!”
“那个世界好玩么?”小蜘蛛从天花板倒吊下来,问道。
“挺有趣的。”
“听说你把我们的故事展示给那个宇宙的人了?他们喜欢我们吗?”挽着幻视胳膊的红女巫问。
“是的,他们非常爱你们。”
“我是不是他们心中最强大的神?”雷神捋了捋他狗啃一般的短发。
不等老爷子作答,一个锅便扣在了雷神头上,死侍一个箭步冲过来:“我才是他们的甜心宝贝。”
看着这群超级英雄打闹成一团,斯坦李微笑着退到一个角落。
“怎么了?”金刚狼推着x教授来到他身边。
斯坦李笑笑:“回来了,跟你们重逢真好,只是心里有点空落落的,不知道那个宇宙的孩子们,会不会想我呢?”
“他们很想你,他们都爱你。”(狂刀三郎)
这部书以穿越者慕皎皎的视角,描绘了正由盛转衰的大唐,通过嫁入“五姓”之家改变了自己与夫君的命运。
崔蒲或许从未想到自己能够摆脱纨绔身份混迹官场,最终获封汉阳王。
慕皎皎或许也从未想到自己当真能嫁的如意郎君,琴瑟和鸣。
他们相识、相知、相爱,并携手蜕变,在爱情的路上越走越远的同时,也在人生路上互相扶持,是很理想的爱情模式。
崔蒲因慕皎皎,有了责任感与担当,他有了一个可以成就自己的机会,他有了去开创自己未来的勇气。
慕皎皎因崔蒲,重新拾起对爱情的信心,更积极地面对生活,不再是满身复仇的倦意,能以更洒脱的姿态重活于大唐,将慕氏医术发扬光大。
而本书同样有很精彩的唐风描写,时至今日,我难以忘怀的还有几幕场景:崔慕二人婚礼时的细致风俗描写、慕皎皎目睹李太白园中作诗与偶遇赠酒后诸人高歌;十二娘子婚礼时各地百姓前来送嫁……这些场景一同构成了我对盛世大唐的向往,成全了我时隔千年对唐风的思慕。
簪花扶鬓,于长安闲庭漫步,当如是。(乔渊)
我相信蓝牧来到了现实。
蓝牧杀死的究竟是假作者还是真作者。假设是真作者,那么后来写书的是蓝牧。那么蓝牧和脑洞大爆炸的白歌和“蓝牧”并不处在同一盒子,脑洞大爆炸和蓝白社只是蓝牧写出的世界。假设杀死的是假作者,那么一切还是处于作者的无限轮回。但就像脑洞大爆炸里蓝牧说的话一样,是否原来这本作者写蓝牧被蓝牧杀死的书其实是更大盒子中的蓝牧的作品。
我们的现实是否是真现实,蓝牧的现实大于我们,还是小于,或者同处一个盒子。我们的现实之外是否有个大盒子,大盒子之外是否有无限个无限大的盒子?是否存在最高现实,现实能否无限叠加,无限现实中的无限蓝牧,无限我们,是否是一人。小盒子外有个大盒子,大盒子外有个更大的盒子,永远搞不清到底哪个才是现实,或者说根本就没有真正现实,就像是莫比乌斯环一样,层层叠叠,无穷无尽……(多次元宇宙观测者(GM))
你们的书龄还是太年轻了,看过这本小说,并有超高评价的人,大部分书龄都超过五年,甚至有的是十年,别小看书龄的长短,就我现在而言,我已经有近五年的书龄了,看过的小说数不胜数,各种各样的,但正因为小说看多了,才发现,其实真正好看的没有几本,大多数小说都是千篇一律,而随着看过的小说越来越大,对小说的质量也要求越来越精,导致现在都有点不想看小说了,直到看到回猫,我才发现,在几年前来看,一点都不感兴趣的小说在现在而言确实十分好看,十分的精髓,甚至让我回味无穷,三刷,四刷,五刷,甚至更多,我已经记不清楚,我到底看了多少遍了,回猫这本小说写的很好,也很新意,在我看来,他值得无数书迷的称赞,可能你现在还不懂,等过几年之后,你们在重新回顾回猫,你们就会发现,为什么这本小说会拥有这么高,这么多的评价了。
有人可能会说,那我书龄和你差不多,但我还是觉得不好看,对此我只能表示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毕竟在这世界上没有一本小说可以说所有人都喜欢的,我只希望你们善待回猫,这本书写的真的很好,我说不出华丽的辞藻,只能用最普通的语言来表示对回猫得喜爱,当然了,我也没有说,书龄不高就不可以看,或者说,书龄低的人就一定是在说回猫不好看,我只是就事论事,希望各位不要挑刺(娇女卿媣)
看这本小说之前,你要先问自己:
是不是厌倦了该死的家族纷争、称王称霸、逆天改命、权谋乱斗、无脑后宫、末世人性?
如果你厌倦了这些,那这部小说非常适合你,它足够温暖,如果你没有厌倦,那你可以再等三年再来,书永远都在这里。
它不拷问人性黑暗,拷问人性的作品大多是冰冷的,它只是讲故事,讲温暖的故事。
相对于设定比较科学严谨,环境黑暗的《三体》,异常是一部更偏向于奇幻的科幻小说,不,与其说是科幻,不如说是童话,写给成年人的童话。
我就不扯书里的内容了,只做特点概括:
一流文笔+第三人称群像剧+超正经脑洞+日常描写细致+设定合理世界观宏大+玩梗非常非常舒服丝毫不尬+三观很正(正常人的那种)+单女主感情线处理超合理= 去看。
对,我就想说:
去看。
它当得起“神作”这个评价,比排行榜上任何一部都当得起。(siki)
好看很好看,好久没有看过这种类型的书了。原本只是抱着消磨时间的想法,没想到给了我一个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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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l呆橘子)
和作者后面的书很像,
我不喜欢的原因是
爽点太少
陈铺直叙
无法否认的是,世界和背景设定不错
。。。。。。。。。。。。,(小说主要娱乐方式)
这本小说在网文里可谓是非常经典,故事一波三折,跌宕起伏,文中女主人公归晚实在是太完美了,拥有倾城的容貌和绝顶聪明的头脑,那淡定的性格,超凡脱俗的气质令众生倾倒。(佩玖)
这本书早已看完 只是,我不想用我拙劣的文笔来写这篇书评,可是,我就是忍不住,忍不住,心疼徐司白
一开始就知道了徐司白是终极大boss,明明已经有了防备之心,可在不知不觉间还是被他的深情所俘获。很多时候都因为他而噙满泪水,真的好想抱抱他,抱抱那个深情至死的男人。
男二,似乎已经成了深情的代名词,一片痴心、毫无保留、无怨无悔的守护着女主。徐司白是我见过最深情的男二,也是我第一个那么心疼一个人,看完《美人为馅》已经好多天了,可是徐司白的那些台词还是熟记于心,想到他的样子还是会心痛。
【如果有一天,我不再是罪犯。你不是失去父亲、嫉恶如仇的女孩。我和你重新再相遇,一切,是否会不同】
虽然这只是一种假设,但五年前的徐司白S却将这一切付诸行动,希望可以拥有苏眠。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局,原本天衣无缝、万无一失,却因一个眼神而产生了偏差。S望着苏眠的那个眼神,那个充满着关切、隐忍与爱的眼神,那是骗不了人的,所以苏眠才确定了这是个陷阱。当然这也是S与苏眠唯一的一次亲吻和他唯一的一次说出我爱你。
【苏眠,当时在毒气室的,不止你和韩沉。还有一个人,是心甘情愿走进去的。你看到了面前的韩沉,只看到了他。这些年,你在梦里苦苦追寻着他,却没看到,当时躺在你背后的我】
S静静地躺着,容色沉静,仿佛只是陷入了沉睡,唯有眉头轻皱。大家都知道他为什么皱眉,也知道他在为谁而担忧,但是苏眠从始至终却没有看到他,苏眠的眼里只有韩沉,而S的眼里只有苏眠,这好像是一场没有终点的追逐。心甘情愿的走进毒气室,只为想与你重新开始,忘记那些过往,完成那个假设,开始新的生活。
【即使失去记忆,我也在睁开眼的一瞬间,就察觉到自己与别人的不同。我对人没有太多感觉,所以从来形影孤单;我从不对你多言,因为说多了,你就会察觉我言语的缺失和混乱;所以,我一直不让自己对你表白。】
即使失去记忆,在小小的公安局里,徐司白还是爱上了白锦曦。他不再是罪犯,而她也没有像之前那样失去父亲,那样嫉恶如仇。他对她的爱依然是小心的,害怕被察觉自己的精神病态,就那样默默的守护在她身边,为她做饭,为她欢喜为她愁。守着那条线,不愿跨过,只说就像这样就很好,只要在身边都好,我终于成为了你想要的那种人,可是你依然不属于我。
【如若今天真的是与七人团的最后一战,他只想要保护她即使她对他没有留恋。他依然舍不了她,舍不得她。】
在被ALR绑上炸弹,需要她选择是否就救自己的时候,徐司白这样说到:我心爱的女人,若此刻作选择的是我,我一定会不顾一切地选择你。可最后他被抛弃了,原来,她真的不会选择他。说不难过是假的,可看到她哭得那么伤心,他依然是心疼的,一句对不起,他就原谅了。或许在看到她的那一瞬间,司白就已经释怀了吧。所以,在最后那么努力的保护她,甚至作为徐司白第一次为了她杀人,而那种感觉并不讨厌。
【世上事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并不是每个人,都会选择充满希望的爱情。我爱着你。我的情感并不是浅薄而空乏的,我一直能感觉到你。】
作为一个精神病态,本应该没有感情,不知道什么是爱而苏眠却占据着他的半生,从十三岁到死去的那一秒。一直能感觉到你,所以五年前想得到你,所以三年前一直默默在你身边爱着你。为了你,他放弃了他的犯罪帝国,放弃了他的伙伴,甚至放弃的他的信仰,只为得到你。可最后,却愿意为了你的幸福而放弃你。
【我爱的人,我心爱的人。你的哨声,是他生的勇气。也是我死的决心。】
看到这里,我哭了如同五年前在毒气室里面,苏眠只看到了韩沉,却没有注意到背后的S。而五年之后,在地下室,苏眠通过摄像机看到了将死的徐司白,可心里想的还是韩沉,用哨声呼喊着韩沉。在哨声中闭上眼睛,真的难以想象他心中是有多难过,相信在死去的那一秒,他依然绝望而深沉的爱着你。
整篇文章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该用S什么时候该用徐司白,虽然有人会因为徐司白是S而觉得难以接受,而我却因此而更加疼惜这个男人。这真的是我见过最为深情的男二,那样绝望而深沉的爱恋。
【苏眠,亦是吾爱。从见到她的第一眼开始,我从不比韩少,只是,比他迟】(清风隐旧伤)
《魔王》是一部很好看的小说,每一个认真看过这部小说的人,都应当认可这一点。
这部小说中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人格魅力和性格特点,当然,今天就只谈一个人物。
继欢,在人类世界时,继欢还是个上高中的少年,那时候的他有点孤僻沉默,但善良,会帮助他人(如第一章见义勇为等等),爱自己的家人,会为了终于交到一个朋友而暗自欣喜,会有点小腹黑,很坚强,知道姐姐死亡的消息之后瞒过阿爷孤身前往陌生的城市,会承担接受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小怪物(第一次见的黑蛋)的责任,因为她是姐姐的孩子,勤快能干,打工养家,在由于魔物造成的地震后因为没有看到阿爷和黑蛋,思考一番就去救他们,在面对几乎所有人都阻挠他救阿爷时,孤勇而无畏的站在所有人的对立面,听到了养大他和小黑的阿爷是当年父母死亡的凶手时,依旧固执而倔强的选择了救阿爷,甚至在听到那个要杀阿爷的人说“尝过人血的魔物是抵抗不住人血的诱惑。”时,怒而扯开手腕,爬上装着阿爷和另一个魔物的笼子,将鲜血洒在两个魔物的脸上,身上,笼子上,以此证明阿爷是他的,真正的,不会伤害他的亲人。
还在受伤失血的情况下,在看起来几乎一样的黑黑的小魔物中找出黑蛋,抱着黑蛋背着阿爷一路逃,最后逃到阿瑾在人界的院子里,才昏过去。又对阿瑾再一次发出好人卡,来到完全陌生的魔界,其实在这里印象最深的不是阿瑾回到魔界后如何大展神威,而是身为一个纯人类,继欢其实并不能确认自己是否能在魔界存活,可是为了阿爷和黑蛋,他还是来了,我想在擦完鼻血的时候,他一定是安心的吧,是了,阿爷在这里会慢慢好起来的,他还是一头年轻强壮的魔物,不仅足以养活自己,还能很好的照顾黑蛋,黑蛋很聪明,不难教,也蛮好养活,阿瑾还送了他们一套很好的房子,大概,即使他死了,也不会有太大影响吧,不过阿爷又要难受一段时间了。
然后他活下来了,明明还是一个少年,却意外的老成,在叶法尔这个比较混乱但又单纯的地方,混的也还不错,变得开朗了一点,虽然还是老成沉默,虽然本来在人界还算挺能打的到魔界就变成了弱鸡一枚,但既没灰心丧气也没自哀自怨,而是聪明地利用自己的学霸优势,在语言方面居然比过了叶法尔当地的魔物,因此得到了一个“文职”工作,还陆续交到了几个朋友,虽然几个朋友都有自己的性格特点,也有自己的工作,但继欢是真的开心,看到这的时候是真觉得太好了,再然后,黑蛋开始长白皮皮,阿瑾和继欢在一直很柔和很暧昧的气氛下在一起了,(ps:我猜继欢总能让阿瑾惊讶也是渐渐勾起阿瑾对继欢兴趣的一个原因。以及阿瑾是真腹黑啊,喝酒的时候装作不在意地问继欢成没成年真的不是为吃掉继欢做准备吗。
再ps:我估计阿瑾这种闷骚腹黑表达对和继欢感情的重视就是和他签约最高等级的婚约,哦,还有309章写的,偷偷写情诗刊登在杂志上。)而且继欢很细心也很温柔,脸皮特别薄,一喝酒就直接醉了,喝醉会特别乖不吵也不闹的直接睡着,啊,这些都是萌点啊!
而且讲真,我说这些绝对绝对没有说全,继欢的人物形象很丰满很真实,整个《魔王》里的人物都有着自己的性格特点,在这个充斥着各种套路,毫无思想内涵,人物苍白空洞,单纯两三个词就能定义的一昧追求快餐文的文圈里,有了《魔王》,我是真的看不下其他九成的小说了。唯一想对月下桑大大说的大概只有———肉戏发微博呗!超超超级想看啊!jj清水可以发微博嘛!(((o(*゚▽゚*)o)))(上善若水任方圆)
夜笛暗传萧萧雨,
北漠呦呦鹿鸣声。
绝影啸冉帝修凌,
七玥垲垲茯苓醒。
很好的一本书,希望能给你们带来快乐。(浮生若梦i)
第一次写书评,个人评价,不喜勿喷!作为一个喜欢看书的书虫来说,最近几年好书越来越少,甚至陷入书荒的地步,有的书不是毫无逻辑就是烂尾,这段时间很喜欢看关于鬼神,蛊毒的小说,也找到了很多喜欢的小说,可是他喵的一个恐怖故事写到后面变成玄幻故事,这就很尴尬了,所以看到这本书,我竟然追了下去,目前来说还不错值得一看,更新速度也可以。(汝窑的天青)
女主从一个废柴变成了一个重生的女强人,逆袭之路很艰难,很吸引人。作者文笔不错!力荐!(浅夏)
黑猪脚,虐小白的说,看着就是爽
把消炎黑处翔,虐成狗,心理跟痛快
分分钟把原著黑了,还有很多原著不解的地方也加了剧情,无脑升级的猪脚,被反猪脚干到爆(渐冷)
前言:随机挑了偏执老公这个世界看,就对这个世界来写一下简易的书评。
对于这个世界总体看法是写得很棒。
虽然这个世界的前期剧情很老套,但是一看下去就停不下来,小说的吸引力特别强,特能抓住读者的心。
1.情节:流畅,转折顺其自然,一波三折。感觉这个世界写的最妙的地方是,欢欢得曾给萧烈机会,但现实给她泼了一盆冷水,于是她算好了死亡结局。文字太苍白无力,描绘不出来我看到这情节的出彩,感觉有画龙点睛之笔吧,人设的各方面得到提升。
没有将笔墨重点放在如何打脸男女主身上,放在了欢欢和萧烈的感情生活细节之上,一切都很流畅。
剧情甜虐结合,这酸爽,但虐的剧情居多。
2.人设:在这短短的世界中,我没有发现任何出戏的地方。欢欢坚强独立善良吧;萧烈的性格偏执傲娇,两者之间算是有一定的互补。
突然想起心理学课上老师说的未考证一句话:在婚姻当中,夫妻的性格很重要,大概有三种类型性格:第一种两人性格相同,第二种是两人性格相似,第三种两人性格相反。
在这三种性格当中,第三种夫妻的生活状态是最好的。
想到这里,突然我觉得欢欢和萧烈在某种性格上或许是天生一对。
但是,成也欢欢,败也欢欢。
3.这个世界的结局是个悲剧。之前看了大多数关于这本书的书评,都是愿欢欢被世界温柔以待。那么偏执老公这个世界导致悲剧的主要原因是:缺少沟通。
他们缺少沟通,妄想双方都能听懂自己的言外之意。年年岁岁花相似,无常唯独永恒不变。世界的剧情总是在流逝,但是选择却是无常的,有指向光明的,也有指向地狱的。
欢欢教会了萧烈什么是爱,什么是珍惜,也让萧烈知道了什么是最痛苦。萧烈教会了欢欢什么呢?欢欢是在不断失望中走向死亡。
萧烈最后用《无常》里面的一句话来形容: 你且入梦,再从梦中醒来,醒来哭泣。当爱死去,人心不过成为了坟墓。
在一段感情中,两人的性格是相互影响的。有负面也有正面,其实,我想萧烈带给欢欢也有正面的影响,但是我只能这样猜测。
不喜勿喷。
欢欢,你可真是个偏执的胆小鬼呢。(一纸空文)
确实很多啊,比起.点收藏还多了,一时间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好………
有人看书还行吧,比单机总好点…
不过完全不能转化为动力啊,起点追订一两百,一天十几块钱,泡面都加不起泡面搭档了,天天码字码到要吃土了,这样想来,还真是想干掉盗.版……
嗯,如果觉得书还行,可以看下去,如果一天三毛钱负担得起,就去起.点支持一下正,版订阅吧,别的地方就算订阅我也没钱。
年后本来打算写几个月小说的,没有订阅的话只能算了,恩,就像有书友说的,说不定被盗.版养死了…(轻语江湖)
变成了一个毛多的老外,,,然后再用老外的身体上自己心爱的女人,心爱的女人喜欢的却是别人的身体(虽然现在是自己的,但原先毕竟不是自己的,,,相当于用别人的精子让心爱的女人怀孕一样,,虽然精子是你射的。。。)反正精神洁癖的我接受不了ฅ●ω●ฅ(忧伤咏叹调)
傅诺七岁时才冠京华,一时风采无限。
而夏国国师在夏国的百姓中,享有极高的威望,一时之间夏国帝后深感威胁,动了手脚让傅诺被迫离开。
此后十年,傅诺一直居住在离夏国京都异常遥远的云烟阁中,直到老国师莫名被毒害,临终托人传信召唤傅诺归京,这位少年国师才得以归来......
而虽说夏国帝后将傅诺调离了京都,但却没有撤消监视傅诺的人。
不过当那个曾经才冠京华的小男孩,逐渐长成风流多情,喜欢流连在花丛中的少年后,帝后一直悬着的心才稍稍放下......
但帝后不知道的是,这位看似已经变得平庸的少年国师,却依旧的多智如妖,却依旧的风骨仍在,只不过经过岁月的打磨,傅诺将他自身的光芒通通收敛了起来。
傅诺喜欢叶倚灵,从七岁那年就开始喜欢。
那年梨花树下,当那个穿着白裙子的女孩儿意外闯入小男孩的眼中时,就在这位少国师心尖烙下了一颗朱砂痣。
为什么傅诺会选择六皇子夏明成?!
为什么傅诺为了取得太子夏荣熙的信任,不惜大量吸食五石散?!
为什么傅诺愿意用自己这副出色的皮囊,周旋在各家女眷,甚至是一些龙阳官员身边获取情报?!
为什么到死的那一刻,这位风姿卓越的少年都不肯透露任何信息,甚至将黑锅扔在了四皇子身上?!
其实答案只有一个,那是因为傅诺喜欢的女孩儿,她选择站在六皇子身边。
爱是隐忍。
爱是克制。
爱是我在远处看着你获得幸福。
不打扰,是我此生最后的温柔......
......(衿洛)